化妆品执行标准?
一、化妆品执行标准?
目前化妆品执行的标准有基础标准与安全卫生标准、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及安全性评价标准、测定方法标准、卫生检验方法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原料标准以及包装储运及其他相关标准。
通常这些执行标准大致可分为四类:国家标准有强制性(GB)、推荐性(GB/T);行业标准根据行业的不同,行业标准的开头不同,化妆品执行的有轻工行业(QB/T)、化工行业(HG/T);地方标准是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DBXX/T表示地方推荐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自行定制的,以Q/开头。
二、化妆品执行标准查询?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 18670-2002 化妆品分类
QB/T 1684-2006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2006 化妆品包装外观要求
护肤品执行标准二、测定方法标准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13531.3-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浊度的测定
GB/T 13531.4-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22728-2008 化妆品中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和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404-2009 化妆品中需氧嗜温性细菌的检测和计数法
GB/T 24800.1-2009 化妆品中九种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2-2009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
GB/T 24800.3-2009 化妆品中螺内酯、过氧苯甲酰和维甲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4-2009 化妆品中氯噻酮和吩噻嗪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5-2009 化妆品中呋喃妥因和呋喃唑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6-2009 化妆品中二十一种磺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7-2009 化妆品中马钱子碱和士的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8-2009 化妆品中甲氨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9-2009 化妆品中柠檬醛、肉桂醇、茴香醇、肉桂醛和香豆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4800.10-2009 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4800.11-2009 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4800.12-2009 化妆品中对苯二胺、邻苯二胺和间苯二胺的测定
GB/T 24800.13-2009 化妆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QB/T 1863-1993 染发剂中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QB/T 1863-1993 《染发剂中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第1号修改单
QB/T 1864-1993 电位溶出法测定化妆品中铅
QB/T 2186-1995 氨气敏电极法测定水解蛋白液含氮量
QB/T 2333-1997 防晒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定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QB/T 2334-1997 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定性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计法
QB/T 2407-1998 化妆品中D-泛醇含量的测定
QB/T 2408-1998 化妆品中维生素E的测定
QB/T 2409-1998 化妆品中氨基酸含量的测定
QB/T 2470-200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QB/T 2789-2006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色泽三刺激值和色差ΔE﹡的测定(原GB/T 13531.2-1992)
护肤品执行标准三、卫生检验方法标准
GB/T 7917.1-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汞
GB/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
GB/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
GB/T 7917.4-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甲醇
GB/T 7918.1-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
GB/T 7918.2-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7918.3-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粪大肠菌群
GB/T 7918.4-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T 7918.5-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7149.1-1997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
GB 17149.2-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3-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5-1997 化妆品甲损害 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6-1997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7-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护肤品执行标准四、产品质量标准
QB 1643-1998 发用摩丝
QB 1644-1998 定型发胶
QB/T 1645-2004 洗面奶(膏)
QB/T 1857-2004 润肤膏霜
QB/T 1858-2004 香水、古龙水
QB/T 1859-2004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 1862-1993 发油
QB/T 1974-2004 洗发液(膏)
QB/T 1975-2004 护发素
QB/T 1976-2004 化妆粉块
QB/T 1977-2004 唇膏
QB/T 1978-2004 染发剂
QB/T 2284-1997 发乳
QB/T 2285-1997 头发用冷烫液
QB/T 2286-1997 润肤乳液
QB/T 2287-1997 指甲油
QB/T 2660-2004 化妆水
QB/T 1858.1-2006 花露水
QB/T 2488-2006 化妆品用芦荟汁、粉
QB/T 2835-2006 免洗护发素
QB/T 2872-2007 面膜
QB/T 2872-2007 《面膜》第1号修改单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第1号修改单
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
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第1号修改单
QB/T 4076-2010 发蜡
QB/T 4077-2010 焗油膏(发膜)
QB/T 4078-2010 发用产品中吡硫翁锌(ZPT)的测定 自动滴定仪法
QB/T 4079-2010 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QB/T 4126-2010 发用漂浅剂
QB/T 4127-2010 化妆品中吡罗克酮乙醇胺盐(OCT)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QB/T 4128-2010 化妆品中氯咪巴唑(甘宝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护肤品执行标准五、包转储运及其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173-1995 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 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 直接两相滴定法
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 14449-2008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BB 0005-1995 气雾剂产品标示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 19643-2005 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GB 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 溶出允许限量
三、化妆品的执行标准?
目前化妆品执行的标准有基础标准与安全卫生标准、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及安全性评价标准、测定方法标准、卫生检验方法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原料标准以及包装储运及其他相关标准。
通常这些执行标准大致可分为四类:国家标准有强制性(GB)、推荐性(GB/T);行业标准根据行业的不同,行业标准的开头不同,化妆品执行的有轻工行业(QB/T)、化工行业(HG/T);地方标准是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DBXX/T表示地方推荐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自行定制的,以Q/开头。
四、执行标准名称是什么?
执行标准名称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五、消费者应该懂哪些化妆品执行标准?
官方化妆品备案问题在哪里查询?怎么去做收集?
首先,肯定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但不仅限于此,同时到各地的监督局官网去查询有用的信息并记录;其次,也有一些非官方但极具参考意义的各协会组织/机构的公众号,对其发布的内容分析是否有用;再者,也有许多资深行业同仁创建的优质公众号或小道消息都可以去了解。
在此,需要注意,非官方发布的问答,都需要自己加以判断。怎么判断?
信息的真实性(信息的来源),客观性(对信息的解读是否偏颇)。
一些官方化妆品备案问题收集途径有: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官网 (进口普通化妆品)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官网
-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官网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公众号发布内容收集的方式,编者是采用EXECL在线文件的形式,记录以下信息:序号、名称、发布日期、发布单位、链接、类型、原文内容、备注。原文内容:以便模糊查找对应内容。备注:用于记录关键词,或者个人思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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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化妆品执行标准哪个最好?
gb是指国家标准,而qb是指轻工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要高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对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统一技术要求,是强制性标准,而行业标准是对行业的建议标准,行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不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代号为GB和GB/T,其含义分别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七、化妆品执行标准号查询?
可以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数据查询”及“化妆品”栏目就能查询化妆品的真实情况,并确认某种化妆品是否合格;并且还有有关于各类化妆品的最新监管动态、公告通知、法规文件、飞行检查及化妆品科普专栏,是查询某种化妆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权威网站。
选购化妆品时,一定仔细查看产品的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购买产品时,还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留好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可作为维权依据。同时,应尽量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店、超市以及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
八、化妆品精华油执行标准?
1、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
2、QB/T 4079-2010《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3、GB/T 26516-2011《按摩精油》
4、GB/T 14455.1-2008《精油 命名原则》
5、QB/T 2660《纯露/花水》
6、常见植物俗名应在词级“(精)油”之前
7、当植物没有被普遍接受的俗名时,完整的精油名称必须包括芳香植物的植物学名,学名可在括号内,放在芳香植物的通俗名称后、“(精)油”词组前。
8、外观呈无色或淡黄色至黄绿色澄清油状液体。
9、无异味。
10、酸值(mgKOH/g):≤5
11、过氧化值(mmol/kg):≤10
12、皂化值(mgKOH/g):≥80
13、单方精油标准规格:10ml
相关部门检测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4、细菌总数/(CFU/g)≤1000(眼、唇部、儿童用产品≤500)
15、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16、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
17、铅/(mg/kg)≤40汞/(mg/kg)≤1砷/(mg/kg)≤10
九、化妆品原液国家执行标准?
化妆品原液国家标准GB/T 35914-2018
十、特殊化妆品执行标准?
(1)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地、市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成分、限用物质含量;
③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
④育发、健美、美乳产品主要成分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
⑤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⑥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
⑦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设计、包装资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产品,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守成初审,并作出是否上报卫生部进行复审的函复。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初审组复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复审后2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产品,发给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对未批准的产品,给予函复。
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该产品的生产凭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为研制凭证,可用于该产品的技术转让。这一批准文号每4年重新审查1次。期满前4至6个月由企业执原批件和下列资料重新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①产品成分是否有改变的说明;②生产工艺是否有改变的说明;③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后使用者不良反应调查总结报告;④如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包装材料有改变的,提供改变后式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是起1个月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接受已获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技术转让的企业应另行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申请时提供该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和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1个月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企业在其联营厂生产已获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报联营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产品批准文号不变。
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批准文号。另外,与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同的是,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并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产品名称、类别;产品成分、限用物质含量;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样品(5个小包装);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或其设计)以及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