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007-3-22 17: 04: 4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年12月1日 1 总 则 1. 0. 1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0m 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 0m 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 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
5 厂房;
6 仓库;
7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 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 1 建筑高度的计算: 当为坡屋面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 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 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 冷却塔、 水箱间、 微波天线间或设施、 电梯机房、 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 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 建筑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 5m 者,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 2m 的自行车库、 储藏室、 敞开空间, 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 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 可按1层计, 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 应计入层数。 1. 0.
3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 花炮厂房(仓库) 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 石油化工企业、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 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 宜从其规定。 1. 0.
4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1. 0. 5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民用建筑
5. 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层数和建筑面积 5. 1. 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 二、 三、 四级。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 1. 1的规定。5. 1. 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 1. 7的规定。 表5. 1. 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耐火 等级 最多允 许层数 防火...
二、sl381-2007安装规范?
SL 381-2007是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方面的国家水利行业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编号及名称为:SL 381-200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卷扬式启闭机、螺杆启闭机、液压启闭机、移动式启闭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存放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评价,并适用于启闭机产品使用许可证、型式试验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评价的产品质量检测。
三、化妆品评判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化妆品的评价方法的标准
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化妆品的评价方法的标准
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关于化妆品的评价方法的标准
GOST ISO/TR 26369-2015 化妆品. 防晒试验方法. 评价防晒产品光保护的方法审查和评估
GOST ISO/TR 26369-2015 化妆品. 防晒试验方法. 评价防晒产品光保护的方法审查和评估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化妆品的评价方法的标准
EN ISO/TR 26369-2009 化妆品.防晒测试.评估光照保护和防晒方法的预计和评价
CEN ISO/TR 26369-2009 化妆品.防晒试验方法.防晒产品的光照保护评定方法的评论与评价
行业标准-轻工,关于化妆品的评价方法的标准
QB/T 2410-1998 防晒化妆品UVB区防晒效果的评价方法.紫外吸光度法
四、儿童化妆品管理规范?
目前,对于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需要符合原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同时也要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及《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其中针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并不多,
五、化妆品卫生规范2021?
化妆品卫生规范:
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3、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
4、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5、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或100CFU/g。
六、儿童化妆品卫生规范?
化妆品卫生规范:
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3、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
4、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七、化妆品定量包装规范?
答:化妆品定量包装规范: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八、进口化妆品规范要求?
进口化妆品在中国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要求:
化妆品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包括《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
在进口前,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不含危害人体健康的成分。
标签标识:
化妆品的标签必须包括中文标识,内容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
必须注明产品成分、使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
对于特殊化妆品,还需注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申报手续:
进口化妆品需要进行货物申报手续,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进口商需向海关缴纳相关税费,如关税、增值税等。
检验检疫:
进口化妆品需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等。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数/重量、包装、标签、安全卫生项目等。
检验合格后,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销售、使用。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额外要求:
特殊化妆品需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进口。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进行备案凭证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监管和处罚:
不合格化妆品将被依法退货或销毁处理。
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对关键信息是否与商品相符。
综上所述,进口化妆品在中国的规范要求涉及质量、标签、申报手续、检验检疫等多个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进口化妆品顺利进入中国市场的前提条件。
九、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1、 为标准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工作,保证成效声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精确性和牢靠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共治和化妆操行业安康开展,依据化妆品监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请求,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所称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是指经过文献材料调研、研讨数据剖析或者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实验等手腕,对化妆品在正常运用条件下的成效声称内容停止科学测试和合理评价,并作出相应评价结论的过程。
3、化妆品的成效声称应当有充沛的科学根据,成效声称根据包括文献材料、研讨数据或者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实验结果等,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的办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可以满足化妆品成效声称评价的目的。
十、化妆品瓶体外观规范?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产品包装所有材质应保证无毒、安全。 3.1瓶 3.1.1瓶身完整、平稳端正、光滑,厚薄基本均匀,不得有冷爆、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