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field:writer/] 景门街化妆网 2024-11-20 02:59 0 0条评论

一、化妆品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工商广字〔1988〕第13号 一九八八年一月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第一条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刊登广告。

(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播映广告。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增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

(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八)利用其它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第三条 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

(三)有专职的财会人员。

(四)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第四条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直接发布广告的手段以及设计、制作广告的技术、设备。

(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和编审人员。

(三)单独立帐,有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请经营广告业务,参照《条例》、本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并经考试审查合格。

第七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

(一)全国性的广告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核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地方性的广告企业,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申请直接承揽外商来华广告,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审查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营业执照》。

(四)举办地方性的临时广告经营活动,举办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核准,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举办全国性的临时广告经营活动,举办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举办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经过核准,可以代理同类媒介的广告业务。

第九条 广告客户申请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外的媒介为卷烟做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广告客户申请为获得国家级、部级、省级各类奖的优质烈性酒做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刊播39度以下(含39度)酒类的广告,必须标明酒的度数。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

(一)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

(三)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

(四)全国性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第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发布商品广告,应当交验符合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

第十二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发布获奖商品广告,应当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奖的证明。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申请发布下列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一)报刊出版发行广告,应当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机关核发的登记证。

(二)图书出版发行广告,应当提交新闻出版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

(三)各类文艺演出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县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准许演出的证明。

(四)大专院校招生广告,应当提交国家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刊播广告的证明;中等专业院校的招生广告,应当提交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刊播广告的证明;外国来中国招生的广告,应当提交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刊播广告的证明。

(五)各类文化补习班或职业技术培训班招生广告、招工招聘广告,应当提交县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刊播广告的证明。

(六)个人行医广告,应当提交县以上(含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医的证明和审查批准广告内容的证明。

(七)药品、类药品广告、应当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审批表》。

(八)兽药广告应当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证明。

(九)农药广告应当提交农牧渔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厅(局)药检或植保部门审查批准的《农药广告审批表》。

第十四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申请刊播下列内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一)食品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食品广告审批表》。

(二)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广告,应当提交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三)有奖储蓄广告,应当提交上一级人民银行的证明。

(四)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第十五条 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应当提交各类证明的原件或经原出证部门签章、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制件。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承办国内广告业务的代理费,为广告费的10%;承办外商来华广告付给外商的代理费,为广告费的15%。

第十七条 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承揽和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经营外商广告权的广告经营者办理。

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代理和发布广告,代理者和发布者均应负责审查广告内容,查验有关证明,并有权要求广告客户提交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对于无合法证明、证明不全或内容不实的广告,不得代理、发布。

广告经营者必须建立广告的承接登记、复审和业务档案制度。广告业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九条 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处广告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帮助广告客户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广告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屡犯不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负连带赔偿责任。

发布更正广告的费用分别由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承担。

第二十条 违反《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 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无证照或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广告业务的,取缔其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对广告经营者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广告客户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广告费二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新闻单位违反《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得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负连责任。

第二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由此造成虚假广告的,必须负责发布更正广告,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限斯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设置、张贴者承担。

第二十九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条例》规定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参照本细则的条款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化妆品广告长句?

以下是一句化妆品广告长句,供您参考:拥有梦中的光彩,让肌肤焕发自然美丽。我们的化妆品,用科技与大自然的融合,为您带来无与伦比的护肤体验。每一次的使用,都是对美丽的一次投资,让您的容颜更加年轻、健康、有活力。选择我们,让美丽不再难以触及,让您的每一天都充满自信与魅力。

三、化妆品公司广告标题?

需要根据目标顾客的性别、年龄、需求等特点制定符合他们喜好的标语。

可以是推销某个特定产品或品牌、强调产品功效或证明原材料安全等。

为吸引顾客,标语的内容应该秉持简短有力、吸引眼球的原则,使之易于理解、记忆,甚至能激发顾客购物欲望,提高消费者购买公司产品的意愿。

延伸内容:标语除在店铺横幅中展示外,还可以用于各种媒介宣传,如广告、传单和网站,在吸引消费者的同时,还能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公司的竞争力。

四、上过广告的化妆品牌?

与很多高档化妆品牌不同,兰蔻的广告随处可见,电视台我们也看过,各种网页,还有在微信、微博等领域都能见到。作为全球高档化妆品,兰蔻的广告数量之多在中国是罕见的。

这与其他号称小众系列、坚持不打广告的高端化妆品,形成了鲜明对比。可能是因为不打广告,很多人认为兰蔻的品质不如其他品牌。其实,作为一家企业,只要有足够的供应能力,足够大的销售市场,打广告本身是无可厚非的。这也是为什么兰蔻,是我们普通人最为熟悉的一款高档化妆品之一。

五、化妆品广告词?

化妆品广告语1

一、让颜值说出我的梦。

二、闪亮颜值,精致品质。

三、护肤颜值,物超所值。

四、看脸的时代,我有颜值。

五、多一点颜值,少一点皱纹。

六、颜值护肤,美丽做主。

六、化妆品广告语?

1.让天地之精华,簇拥你的美丽——洛芬化妆品。

2.膜膜皇后——美丽零距离,你满意,他满意。

3.呵护我,非你莫属——花漾纯露。

4.逝去的芳华,永驻的娇颜。

七、化妆品广告的分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广告找明星代言,希望借助明星的影响力来达到增加销售量的目的,尤其是化妆品广告,更需要人气高的男女明星来增强产品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在有些化妆品广告的画面中,常常直接展示化妆品本身或者展示其使用效果,这就是产品展示型的化妆品广告,这类广告可以使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化妆品的使用效果。

八、化妆品广告禁用语?

严禁使用夸张的词语: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严禁使用夸大的词语:第一、极致、顶级、终极、冠军、一流、极品、无敌、巅峰、至尊、第一品牌、名牌、尖端、顶级享受、缔造者、领导者、领袖、(遥遥)领先、之王(者),唯一、首个、国家级品牌、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资深等含义相同或相近的绝对化词语。

严禁使用最…:最、最高级、最低级、最佳、最好、最低、最底、最、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新、最先进、精确、超赚、最先顶级享受等含义相同或相近的绝对化词语。

九、化妆品广告文案怎么写?

随着时尚潮流的不断变化,化妆品广告文案也随之发生了许多改变。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写好一篇化妆品广告文案仍然是一件难事。1:化妆品广告文案的概念化妆品广告文案是指在化妆品销售过程中,通过文字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推广产品的一种方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图片三部分。标题:化妆品广告文案的标题应简洁明了,抓住读者的眼球,让人一看就想知道这则广告到底要传达什么内容;正文:一般来说,化妆品广告文案都会有一段简短而精炼的话来介绍所售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特点,以便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该品牌或者其产品;此外,在这段话中间还可能会插入一些关于产品使用情况的信息,这些也应该尽可能清楚明白地写出来。图片:在设计化妆品广告文案时,图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图片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你的产品,同时图片也能增强对广告的印象。所以,在制作化妆品广告文案时一定要注意图片的选择。2:常用句式分析在撰写化妆品广告文案时,句子的结构和布局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化妆品广告都会使用三段式结构,即开头、中间和结尾。开头句:开篇点明产品名称或特点。可以采用一个简洁明确的方式来介绍产品特性,吸引消费者关注。例如,“水润、清新”等词语就可以用来表示这一点。中间段主要描述产品本身的功能或者优势。这部分要具体解释产品的各种作用,避免抽象空洞。比如,“天然成分、安全有效”之类的话一般比较有说服力。结尾句:总结产品的优点及意义,重申产品对健康的益处。最后以一段结束语提醒消费者购买本品的理由。比如,“用了才知道效果怎么样”这样的话语通常具有很强的号召力,能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3: 如何写出有吸引力、吸引人的广告文案如果你想要写出有吸引力、吸引人的广告文案,那么你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运用独特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要想使你的作品富有魅力,首先就要让你的文章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比如,使用幽默风趣的话来打动读者;使用故事情节或者热点新闻来引发共鸣等。2. 利用网络技术来提高创作效率。现在互联网上有很多优秀的专业网站,如雅虎、新浪微博等,它们可以为我们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源,帮助我们提升创作能力。3. 注意观察受众群体,了解他们对什么感兴趣,然后针对这些兴趣进行设计。4. 多写一些开放式标题,这样会引起更多的读者阅读欲望。5. 注重创意,不要重复别人用过的方法或套路。总之,要想写出有吸引力、吸引人的化妆品广告文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了解时尚趋势;2.熟悉产品特点和功效;3.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描述。如果你还没有做好准备,那么就不要轻易尝试了。

十、广告管理条例?

《广告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商业广告的发布,实施和监督,以减少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该条例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涵盖全面的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机制和反避税。